为适应学校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提升科研项目的执行效率与质量,南昌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基金、课题申报,负责课题报账、实验室管理等。
2.参与和协助实验室成员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共同推动实验室的科研项目进展。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医药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
2.人品端正,勤奋刻苦,踏实可靠,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与团队成员沟通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高效进行。
3.聘任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首聘人员原则上应为医药相关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4.有相关科研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扫描件;
3.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命名:投递岗位+姓名+学校)。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按照学校相关政策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科研助理岗位的薪酬待遇由聘任主体和学校共同承担。聘任主体负责支付基本工资,范围一般为3500-5000元/月,具体数额根据应聘者条件及面试结果确定。
3.首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学校承担,个人部分由聘任主体承担。续聘人员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均由聘任主题全额承担。
六、招聘程序
1.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投递岗位+姓名+学校”的形式发送至各岗位联系人邮箱。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择优录取。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上岗后如若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学院立即终止接收派遣,退回派遣公司。
3.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八、联系方式
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