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各类自然科学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有关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组应按项目计划书中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学校将于近期统一受理各类自然科学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和条件
已达到结题年限,并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且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的各类自然科学项目,包括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省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医药科研项目。
二、受理结题的材料要求
(一)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
1.项目组需邀请3位评审专家对有关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且不是被验收项目所在单位人员,不同评审意见,可另加页;相同评审意见,可在同页签名,并加盖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人事处和科技处。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左侧装订成册,连同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与结题报告一起装订。
备注: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如负责人变更、申请延期等),需提前6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学校科研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二)省卫健委科研项目
江西省卫健委科研项目主要分为中医药科研计划和科技计划两类,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自的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的表格填写。
1.中医药科研计划
(1)加盖部门审核意见的《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含结题报告表、技术报告、相关论文复印件、课题合同书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统一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 3 份及电子版1份;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3)《江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每一年的都要有年度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4)若项目需延期或变更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填写《科研课题延期申请表》《江西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组成员更换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延期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5)以上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结题。
2.科技计划
(1)加盖部门审核意见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结题申请报告》(含研究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论文复印件、课题合同书复印件等材料,上述五份材料统一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 4 份及电子版1份;
(3)若项目需延期,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填写《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课题延期申请报告》, 经学校审核后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已延期项目结题时, 需提交经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后的延期申请报告一份;
(4)若需变更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充分理由,且课题组新成员需要在发表的论文中,于项目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填写《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已变更项目课题组成员的,结题时需提交经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审批后的成员变更申请表一份;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5)以上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结题。
以上各类自然科学项目的结题材料,请各部门、各院部收齐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30897173@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学院/教师姓名+**项目结题材料”,其它时间恕不受理。相关表格及管理办法请参见附件。
三、受理结题的注意事项
所有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相应项目管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科研处负责解释。
南昌医学院科研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