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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 20%。

原则上青年项目研究周期2年,起止年限为:2022.01-2023.12,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青年项目只资助一次,已获教育厅青年项目资助者不得再申报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3年,起止年限为:2022.01-2024.12。

二、申报工作流程

1.自主申报与推荐

项目负责人自主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院部、各部门收集汇总所有申请书,并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质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连同电子稿交至科研处(小蓝校区实践楼4栋614)。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及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

4.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申报科技项目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3.申报项目要按照《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与我省开发区、企业的对接,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百校行”行动中入企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4.项目结题时,结题成果应第一标注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以南昌医学院为第一单位,符合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相关要求。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2.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昌医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