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科研创新活力,加强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根据《南昌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南医文〔2022〕93号),现开展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各类科技创新团队。
二、遴选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和学术造诣,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2.团队成员一般为6-10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2;研究方向相对稳定,具有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鼓励学科交叉;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在团队建设周期内不得申请或加入其他同类科技创新团队。
3.科技创新团队必须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成果,其中团队学术带头人在团队申报研究方向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过 2 篇以上核心刊物论文,主持过与团队申报研究方向相关的 1 项国家级课题或 2 项省级课题并结题;团队核心成员在团队申报研究方向上有 2 篇以上以第一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团队一般成员在团队申报研究方向上有 1 篇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团队在研科研总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0 万元,人文类不低于 3 万元。
4.团队研究方向应具备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前瞻性,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5.无学术不端记录。团队成员应该具有良好的学术操守,遵循学术科研规范与相关科研管理制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课题申报、结题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1.科技创新团队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实行带头人负责制,由团队带头人填写申报表,提交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部门)审核。
2.经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部门)认可后,由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部门)于2024年7月5日前向学校科研处进行团队推荐。
3.科研处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的基本数据进行核查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对象。
4.评审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对审定结果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
团队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学校科研处李老师(地址:活动中心309,电话:85772132,邮箱:nykyc85772132@163.com ),期待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校科研创新事业的发展。
南昌医学院科研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