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2023年度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有关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计划书中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学校将于2023年11月中旬统一受理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结题的范围

1.已达到结题年限,并按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且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的各级各类纵向项目,包括: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项目、江西省卫健委科技计划等。


2.若项目需延期或变更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截止时间前6个月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3.凡到期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也未提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需说明原因并按项目终止处理,视具体情况限制有关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该类项目的资格。

二、提交结题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一)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采取网上提交方式,项目负责人登陆以下网址:http//jxssu.ecjtu.jx.cn/SocialSciencePMS/Login.as px进入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材料,提交系统的结题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待学校和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审核通过,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如有变更,请将批复后的项目变更表附在《申请书》后面;

2.项目相关成果(论文)复印件(如果是已经出版的专著,须附三本);

3.成果简介,有研究报告的需附研究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2.5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不超过30%)。以上材料须胶装成册一式三套。另外,每个结题项目必须填写《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登记表》,同时提供每份结题材料的数据电子版,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研究报告使用WORD格式,相关成果可使用PDF、CAJ格式。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

结项材料具体要求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八章规定执行。纸质版3套及电子版1份,并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1.《终结报告书》(含《鉴定意见书》(个人用)(汇总用)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如成果为论文,则提交论文复印件;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

3.《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并将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后。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1.《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鉴定结题表》一式三份;

2.将项目原《申请评审书》、课题立项文件、课题中期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研究假设、理论基础、研究方法、研究路线、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课题研究成果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份,要求有封面和目录。最终研究成果以课题申请书成果形式为准。

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青年基金重点(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需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计划完成时间提请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满30日内,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验收申请材料,并按有关主管业务处室要求报送有关验收申请材料(附件材料中财务报告需同步上传经计财处审定并加盖公章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和财务报告)。


2.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纳入此次统一结题范围。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 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结题报告,并于2023年11月8日前在网上统一提交,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附件材料不上传视为无业绩处理即结题不通过),结题报告中决算表以及经费支出明细账均需经计财处审批盖章后扫描,并作为附件上传。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待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下载打印结题报告、结题项目考核绩效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合并装订)交至所在院部,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所有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填写《项目结题汇总表》后连同以上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

)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结题报告(附件1)并打印一式1份交至所在院部。结题报告中专家评审意见需请同行专家(3-5个校外副高以上专家,不得是直属附属医院专家)签署意见并盖好专家单位或科研处公章(必须是原件)。

2.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汇总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1)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1月27日交至科研处;

2)项目结题报告(附件 1)PDF 盖章版;

3)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 2)(PDF 盖章版和 Excel 可编辑版);

4)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 3)PDF 盖章版(如有);

5)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 4)(PDF 盖章版和 Excel 可编辑版)(如有)。

    (6)材料(2)-(5)院部汇总后于11月30日交至科研处。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填报并打印结题材料合订本(包括:结题报告表、相关论文复印件)一式3份,连同项目执行期内每个年度的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每一年的都要有年度报告,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各1份交至所在院部。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及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需单位财务盖章。

2.以上材料请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报送,各部门、各单位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江西省卫健委科研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填报并打印结题材料(含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论文复印件、课题合同(上册)复印件等材料)合订本一式3份,结题报告表中经费支出表需单位财务盖章。

2.以上材料请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报送,各部门、各单位应对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三、受理结题的时间和办法

1.各类科研纵向科研项目纸质结题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2.以上各类项目的结题材料,请各院部收齐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并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nykyc85772132@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院+**项目结题材料”,其它时间恕不受理不受理个人提交结题材料。相关表格及管理办法请参见附件。

四、受理结题的注意事项


1.未取得课题主管单位同意,项目主持人、成员及顺序不予更换。

2.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请填写相应项目的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审查。

3.所有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相应项目管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科研处负责解释。

4.南医人文类项目、原江卫科技类项目(2021年以前)联系人:李老师;南医科技类项目、原科院项目联系人:陈老师;原江卫人文类项目(2021年以前)、横向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科研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