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4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业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委科技计划项目坚持“四个面向”,支持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等领域的新技术引进、防治技术创新研究和软科学研究。
(一)四大慢病防治的关键技术研究。肿瘤的早期筛查、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特效药物等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分子医学、基因组、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个体化诊疗研究。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
(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和干预措施效果效益评价等技术研究。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血液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和策略研究。鼓励运用中医药理论开展重大疫病防控等科学研究。
(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围绕儿童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支持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职业健康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
(四)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干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微生物组、新型治疗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生命组学技术、基因操作技术、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疾病早期发现技术、微创/无创治疗技术、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围绕免疫、代谢、个体发育、衰老调控、脑科学以及心理健康环境与健康等方面的阶段性应用基础研究。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研究,开发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和疾病诊断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五)新型药物与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围绕生物医药技术、新型药物、检验检测试剂、高端制剂、新辅料研发。健康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的阶段性研究。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利用医疗大数据,基于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辅助治疗、辅助决策领域开展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研究。放射性药物的研发与应用。
(六)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健康江西建设的政策以及健康促进策略与路径研究。人口老龄化对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机制研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关的研究经历、良好的信誉,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负责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者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 周岁,鼓励中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此前承担了我委科技计划项目,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 年度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及科研诚信准则,认真填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合同)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负责人3 年内申报我委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部门、二级学院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部门、二级学院应为课题负责人提供必要的科研时间,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
(二)项目申报部门、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的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负主体责任,应加强科研诚信、科研伦理审查和监管,建立科研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项目真实情况审核。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每个部门、二级学院限报一项。
四、限额申报有关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项目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制度,学校推荐指标为20项。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申报流程
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在线填报。自本文印发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可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ky.gkjksf.com)进行填报。
已注册的账号延续使用原账号,如需新增申报账号的,请各院部于6月9日前将拟新增账号信息表(附件1)发至科研处。
项目负责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24:00,请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由学校审核提交,经卫健委形式审核通过后,请各院部组织申请人下载打印含水印的正式申报书,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随加盖院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原则。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严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生物安全的研究内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相关规定。
(四)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五)涉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6号)的相关要求规定。
(六)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起止年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七)如在系统注册、申报、审核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黄辉联系电话:13008819646政策咨询:0791-86291265 QQ交流群:979171270 )。
附件: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2.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课题申报人系统使用说明
南昌医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