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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4-04 [来源]: [浏览次数]:

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学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次登记管理对象为在校师生员工因学习、工作需要进出校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二、登记要求

(一)车辆标准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2.依法挂牌:车辆必须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悬挂有效号牌;

3.禁止改装:严禁登记经过非法改装、加装、拆改的电动自行车(包括但不限于加装遮阳伞、挡风被、改装电池、解除限速等);

4.车况良好: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

(二)登记方式

1.登记平台:请需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员工登录南昌医学院企业微信工作平台;

2.填写表格:在企业微信工作台找到并填写《南昌医学院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表》;

3.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电动自行车整车照片(含车牌)

(三)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日24:00止。请广大师生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逾期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限制进入校园。

(四)牌照补办要求

对于已购买但尚未办理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请车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南昌市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办理上牌手续,并在取得号牌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企业微信更新登记表中的牌照号码及照片信息。

三、校园通行管理规定

(一)进出校园要求

1.已完成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凭电子登记信息(系统升级 前)进出校园,门卫将进行核验;

2.未登记或登记信息不符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外来人员含服务外包人员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本人按照《南昌医学院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审批》递交书面申请,由责任部门审核,递交保卫处统一审批。

(二)校内通行要求

1.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出校园及在校园内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限速行驶:校园内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途经教学楼、宿舍区、食堂等人流量密集区域时应减速慢行;

3.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严禁在教学楼门厅、宿舍楼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

4.文明骑行:严禁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载人超载、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

5.避让行人:校园内行人优先,遇行人通过时应主动停车让行。

(三)违规处理

首次发现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教育并记录在案;累计两次违规,通报所在学院或部门,暂停该车辆入校资格7天;

累计三次及以上违规,取消该车辆入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按时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全覆盖、无遗漏。

)加强引导,规范管理。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校园交通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和纠正,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长效管理,持续改进。学校将建立电动自行车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更新登记信息,不断优化管理措施,为师生创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保卫处治安

联系电话:0791-85772159

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培训交流中心204象湖校区5号实训楼一楼连廊。

校园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的切身利益,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登记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附:南昌医学院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审批表

 

 

南昌医学院保卫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