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平安组发〔2023〕6号)文件精神,督促、检查学校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省委政法委有关规定和学校平安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对校属平安建设责任单位202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校属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
二、考评时间
11月28日至29日
三、考评内容与标准
根据《南昌医学院平安建设责任单位平安建设考评细则》进行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细则”)
四、考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校属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对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南昌医学院平安建设责任人履职情况鉴定表》《南昌医学院平安建设责任人奖惩情况登记表》报学校平安办。
(二)现场考评。学校平安办根据《考评细则》对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考评。本次考评仅查阅平安建设工作台账,不听取平安建设责任人汇报。
(三)公布结果。学校将根据考评情况,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倒查材料,评定最终结果,并发文公布。
五、考评结果运用
学校根据考评结果,对成效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和问责。同时将考评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责任单位责任人政绩档案和评优评先工作中。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评有关工作,切实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相关材料于11月24日16时前报学校平安办。
(二)认真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全方位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改落实,着力补齐短板,全面推动工作。
(三)全面总结。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形成本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南昌医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