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
为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3] 10号)文件精神,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8日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分为各二级学院(部)自查整改和学院领导带队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
2023年9月14日-9月17日,各二级学院(部)对标《江西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中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自查整改。
(二)现场检查
1.检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14:20—17:00(请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请于14:10在3-4号实训楼连廊大厅集合)。
2.工作要求。由叶耀辉副校长、胡振宇副校长分两组带队,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及随行人员(每个处室共2人)组成,将对各二级学院(部)的实验室安 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将逐一记录,并“定人、定时、定责”整改,提升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学校顺利开展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各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
南昌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