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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认真汲取“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学校主要领导意见,决定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各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排查时间

部门自查:2023年4月20日

学校督查:2023年4月21日

三、排查内容

1、各部门、各学院办公场所用电安全情况。

2、学校公共区域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完好情况,电动车停放、充电是否规范,校内建筑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3、实验室、实训室、机房、教室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处置规范情况等。

4、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日常监管情况;电气、燃气线路和油烟道清洗情况等。

5、超市、快递、药店等校内商户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对公共营业区域线路是否出现老化、凌乱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充足灭火器等情况。

6、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出现学生在宿舍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烧水、取暖器等情况,学生公寓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7、学校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等情况。

四、督查分组

1、第一组人员组成和排查区域

人员组成:教务处(牵头)、党政办、纪委综合办、保卫处、资产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各1人。

排查区域:实验实训室、危化品仓库、教学楼。

2、第二组人员组成和排查区域

人员组成:后勤保障部(牵头)、党政办、纪委综合办、学工处、保卫处等部门各1人。

排查区域:食堂、超市、水电房、快递、药店、移动等营业厅。

3、第三组人员组成和排查区域

人员组成:学工处(牵头)、党政办、纪委综合办、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各1人。

排查区域:学生宿舍、图书馆。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各部门、各学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等开展高密度、高频度的督导检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督查组牵头部门于4月22日12:00前本组督查情况报保卫处消防科。

 

                                                       

                                                          保卫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