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发展规划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组织开展高等医学教育和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分析研判国内外高等教育、大健康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为学校改革发展决策提供支撑。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的统筹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指导协调专项规划和院(部)级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各级(类)规划间的有机衔接,将学校发展目标、战略布局及推进实施紧密结合,全面构建学校战略管理体系;负责学校章程的修订与执行情况检查;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学校学科布局优化,组织开展学科建设和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新增学位授权点论证、申报和已有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学科质量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各项学科评估工作,统筹推进学校“国内知名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为学校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管理服务。
三、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