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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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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学院档案馆为学校教辅机构,集档案与校史为一体,具有指导管理学校档案工作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校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校内各部门档案业务工作;

2.拟定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依法依章开展档案工作

3.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校内各单位档案资料接收和收集范围、保管期限;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销毁、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6.负责调查、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做好校史资料的编研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7.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8.承办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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