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昌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规定,现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选名额
奖学金名额以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学院。
三、评定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南昌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组织学生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20日进行奖学金申请,各班于4月27日前完成班级评选及公示,各二级学院于5月9日之前完成学院初审及公示,并提交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4月29日至5月3日劳动节假期不宜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和班级奖学金名额分配及评审工作方案;二是二级学院要加强评审统筹,统一标准,切勿一个辅导员一个标准;三是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坚持奖优,宁缺毋滥。奖学金评审要严格遵循“奖励优秀、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突出的学生。
3.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严格审核、验证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要充分发挥认定评议小组的作用,严格把关。
4.按时完成,规范准确。评选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五、相关说明
1.以开卷、论文形式考试的必修课程不参评单项奖,但记入总分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2.军事理论课及形势政策课不计入总分,但需符合参评奖学金的单科最低要求;
3.外语成绩不计入单科最低分但计入总分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且需符合参评我校奖学金的外语成绩要求;
4.外语成绩按照《南昌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执行,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标准为425分,我校规定的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为390分;
5.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学生德育测评及体育成绩须达到良好(75)及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为良好);
6.班级人数按实际在校学生人数计算(不含休学、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退学的学生);
7.各二级学院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人数及金额不得超过规定标准额;
8.申请参评单项奖学金者需提供相应的获奖材料复印件,其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参评单项奖学金,平均分不得低于70分,单科成绩均合格。
六、材料报送
请在2023年5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发送给学生工作处刘和俊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