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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四级预警网络工作——选拔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心理四级预警网络工作

——选拔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预警网络工作的需要,为了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加强和提升大学生自助与互助能力与水平,现要求各分院组织所在学院的21级新生班级每班选拔心理委员一名并将名单进行学院汇总(1/班),以配合学校后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完善心理四级预警工作的建设。

    一心理委员选拔工作的实施参考标准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要求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成绩较好,自愿担任。

  2、对心理学有浓厚的兴趣,能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责任心强,愿意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4、沟通能力强,乐于与人交往,人际关系和谐。

  5、有敏锐的观察力,善解人意,善于倾听。

  (二)心理委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及各项活动的开展。

  2、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维护本班同学心理健康,在班级内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倡心理保健意识,帮助全班同学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3、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定期了解本班每位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上报辅导员(班主任),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完成每周《心理晴雨表》的数据填报工作。

  4、协助辅导员(班主任)解决同学的日常心理问题,必要时帮助同学联系学工处心理咨询老师。

  5、遵守心理咨询的相关原则,在朋辈咨询时遵守保密原则。

  (三)心理委员的权利

  1、心理委员优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

  2、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讲座。

    3、享受班干部的相应权利。

  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汇总上报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91317点前上报本院在校所有班级的心理委员名单,名单要求为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办公室(学院活动中心209,夏岚老师收,联系电话:85772197)。

  2、高校心理委员是符合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工作需要的一种助人自助的学生干部,在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和校园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学生自荐——班级选举——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各二级分院审核”的选拔程序。

附:心理委员选拔名单汇总表格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1年98

 

 

 

 

 

 

 

 

 

 

 

 

 

 

 

 

 

 

 

 

 

 

 

 

 

 

­附件:

     ____________学院心理委员名单

 

学院

班级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