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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比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南昌医学院学生文明寝室评比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果,强化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意识,切实做好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营造一个讲文明、讲道德、讲理想,争做文明大学生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比规定。

第一条目标要求

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勤奋努力的学习风气;整洁高雅的寝室布局;文明有序的生活习惯;丰富有益的课余生活;团结互助的同学关系;遵规守纪的自律观念;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第二条评分体系

文明寝室评分采取百分制。

一、政治道德素质(20)

二、学习风气(15分)

三、行为养成(15

四、寝室内务卫生(50分)

详情可参考本评比规定附件:寝室检查评分细则。

第三条参评资格

一、形成健康向上的政治风气,团结融洽的寝室同学关系;

二、寝室成员遵规守纪,自律意识强,无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修养;

三、寝室学习风气浓厚,寝室成员无补考重修现象;

四、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寝室布置高雅清新,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寝室成员生活习惯文明有序;

五、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六、连续四次检查或抽查合格的寝室;

七、凡文明寝室成员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则本学年评定的文明寝室予以取消。

第四条评定程序

一、文明寝室每学年评定一次,评选时间为学年第二学期末的最后一个月。

二、评定数目:寝室总数的10%-15%

三、各学院自律委员会协助校自律委员会负责寝室的检查及结果统计,依据评比条件,分别进行汇总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成立以学生工作处、团委组成的评定小组,对自律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最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

五、检查过程中要求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推进学生寝室精神文明建设。

(一)学校自律委员会每周定期检查,并于每两周统计公布一次;

(二)学校自律委员会统筹安排各系自律会每周进行一次交叉检查;

(三)学校自律委员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工作。

六、凡被评为文明寝室,由学校下文给予表扬,并颁发流动锦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寝室成员年度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五条有关说明

一、评比结果将作为学生年度鉴定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毕业实习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班级不参加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三、凡个人申请调换寝室者,须经学生办同意,将其个人当年材料转入所在寝室;

四、寝室成员违纪,将按标准扣其所在寝室的积分;

五、本规定从颁布之日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附寝室检查评分细则。

 

 

 

 

 

 

 

附:寝室检查评分细则

一、政治道德素质(20)

形成健康向上的政治风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可得满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相应扣分:

(一)寝室或寝室成员被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校学生会有关部门公开口头批评者,每人次扣0.5分。

(二)凡受学校书面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1分。

二、学习风气(15分)

寝室学习风气浓厚,寝室成员无补考重修现象,可得满分。

三、行为养成(15

寝室成员遵规守纪,自律意识强,无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修养,可得满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相应扣分:

(一)在宿舍楼公共场所乱倒饭菜、乱扔杂物、乱倒污水、随地吐痰者,扣1分;在宿舍楼内向窗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者,扣1分,往窗外扔杂物造成严重后果者,每人每次扣1-5分。

(二)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酗酒及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与学习的活动,晚归爬窗进出宿舍者,扣1分。

(三)在宿舍公物及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刻和乱钉者,每人次扣1分。

(四)破坏消防设施者,私换或拆卸楼内公共设施者,擅配钥匙或转借他人者,不经管理员登记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者,每人次扣1分。

(六)寝室成员顶撞、谩骂工作人员、妨碍工作人员开展正常工作者,每人每次扣2分。

(七)在宿舍内玩麻将者,每人每次扣2分。

(八)擅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入宿者,每人次扣2分。

(九)在宿舍内点蜡烛或用明火照明,焚烧废纸杂物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者,每人次扣2分。

(十)凡在宿舍楼内违章用电者,将依据违纪性质及使用电器的种类、功率、件数,分别扣l-5分(此条扣分参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人为损坏宿舍、教室公物价值10元以下者(不含10),每人次扣1.5分;10-50元者,每人次扣2分;50元以上者(不含50)2.5分。

四、寝室内务卫生(50)

寝室评分标准分为五项:地面、床铺、墙壁各10分,物品摆放15,门窗5分。每项扣分范围在0.5-2分,满分为50分,49-50分为优,46-49(不包含49分)分为良,45-46(不包括46分)分为差,45分以下为不及格。

(一)地面:洁净无尘(满分10分)

1.寝室地面要求干净整洁,不得有纸屑、污迹、烟头、食品袋等杂物。违者扣0.5-2分;

2.卫生间要求地面无垃圾、明显污渍、大量积水及无异味。违者扣0.5-2分;

3.检查期间垃圾桶内不得有垃圾,且垃圾桶要摆放整齐。违者扣0.5-1分。

(二)物品:摆放有序(满分15分)

1.箱子的摆放:寝室要求把箱子统一摆放在柜子里,如东西过多也可把箱子整齐摆放在床与墙的间隔中。特殊情况以不影响美观为标准。违者扣0.5-2分;

2.扫把、拖把在检查时必须放到卫生间的角落里。违者扣0.5-1分;

3.热水瓶、水桶、脸盆一个寝室标准必须统一,桌面物品及其它个人用品要求摆放整齐美观即可。违者扣0.5-2分;

4.检查期间墙壁、书柜、床架上不得挂任何物品(装饰品除外)。违者扣0.5-2分;

5.书籍及学习用具等物摆放有序,衣物、脸盆、水桶等物不得堆放在书桌上,桌面上不得有明显灰尘及废纸屑。违者扣0.5-2分;

6.检查时衣服、毛巾、袜子等物件统一挂到晾衣绳上,鞋子摆放必须整齐有序。违者扣0.5-1分;

7.桌凳的摆放:桌子摆放整齐,凳子紧靠在桌子下面。违者扣0.5-1分;

8.室内不得养宠物,不能堆放酒瓶、汽水瓶、可乐瓶等玻璃器。违者扣0.5-2分。

(三)床铺:整洁,被褥叠放整齐一致(满分10分)

1.被子的摆放:床铺整洁,被褥折放整齐统一摆放在靠窗一边开口向着门或统一摆放在靠门一边开口向着窗,自下而上依次叠放被子、空调被、毛毯、枕头、枕巾。违者每床扣0.5分;

2.检查时床帘必须打开。违者每床扣0.5分;

3.寝室内空床位上可以摆放物品,但必须整洁美观。违者扣0.5-1分;

4.蚊帐、床帘要求:挂的必须统一标准(摞起的统一摞起,放下的统一放下)。违者每床扣0.5分;

5.蚊帐架、床架和床板上不得挂衣服、书包、毛巾等物品。违者每床扣0.5分;

6.床铺上在检查期间可贴被褥放收音机、布娃娃、但摆放必须整齐美观。违者每床扣0.5分;

7.检查期间,不能以任何借口躺在床上或睡觉(生病人员除外但必须出示书面证明)。违者每床扣0.5分。

(四)门窗:洁净,玻璃明净(满分5分)

1.门窗必须保持洁净,无明显灰尘(包括小门窗,特别是门边缘),门窗不得乱贴纸张。违者扣0.5-2分;

2.玻璃内侧面不得有灰尘,外侧面不得有明显污迹(以够得着为标准),纱窗应无明显灰尘。违者扣0.5-1分;

3.窗槽内不得有积土,积水。违者扣0.5-1分;

4.窗帘布应干净无褶皱,不得卷成一团。违者扣0.5-1分。

(五)墙面:墙壁、天花板无污渍、蜘蛛网,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满分10分)

1.墙壁不可有乱贴纸张等现象,粘贴的字画要求内容健康、美观。违者扣0.5-1分;

2.墙壁上不得挂衣服、书包,除饰品外的一切物品。违者扣0.5-2分;

3.墙壁上不得有污渍、球印、蜘蛛网、乱涂、乱画。违者扣0.5-2分;

4.天花板、日光灯、电风扇、开关、插座等不得有明显灰尘。违者扣0.5-2分;

5.水池必须洗刷干净,镜子保持光洁,水池边的用具及物品摆放整齐。违者扣0.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