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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南昌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切实做好我校每学年一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学习勤奋,工作认真,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当年无重修及违纪现象;综合评分达标的同学均具备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好中选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选原则。

   (三)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学生干部。

   (四)评分标准

1.德育评分标准(三好学生评选总分为40分;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总分为50分)

依据《南昌医学院学生德育测评规定》评分折算。

2.智育评分标准(不含体育成绩)(三好学生评选总分为60分;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总分为50分)

   1)参评三好学生的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学习成绩均合格、体育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单科学习成绩均合格、体育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

   2)智育最后成绩:三好学生智育得分按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的60%折算;优秀学生干部智育得分按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分的50%折算。

3.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五)评选要求

1.参评三好学生的综合评分成绩不低于85分;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综合评分成绩不低于80分。

2.各学院将参评学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并将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评选优秀班集体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班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有一个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学生干部班子,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分工明确,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威信较高。

2.全班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一年级有建党对象,二年级有党员,三年级有党小组;建立了学《马列》、《邓选》、《党章》、《团章》小组;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并经常开展有益活动。

   (二)评选要求

1.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总体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舞弊等现象;班级所有课程重修率低;上课出勤率高;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班级通过率高;全班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

2.班级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较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3.寝室、教室卫生情况好,达标率高,并被评为文明教室,毕业实习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班级除外。

三、评选方法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方法

1.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由本人申请,班级评选,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行政会议审批。

2.参评优秀班集体,须由班级申请,学院评选与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行政办公会审批。

   (二)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由各学院按学生总数(不含实习生)的8%推荐参评,可四舍五入计算。

2.“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院学生数的4%推荐参评,学生工作处、团委等有学生干部的部门可按全校学生总数的1%推荐参评。

3.“优秀班集体由各学院按班级数的15%推荐参评(不包含当年新生班级)。

四、评选时间:每年10月上旬

五、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自下而上,根据名额认真进行评选。

六、本评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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