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南医文〔2024〕42号)文件规定,继续教育学院报请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
序号 |
学号 |
专业 |
姓名 |
1 |
23031030011 |
中药学 |
周金原 |
2 |
23041020062 |
药学 |
丁春鹏 |
现将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本人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91-85772135。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公示及相关处理结果,继续教育学院将报教育部学信网上作退学标注。已标注退学的学生不能申请复学。
南昌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