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继续教育学院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
日期: 2021-03-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3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已下文批复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同时撤销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建制。

批复明确,南昌医学院由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卫生健康委为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业务指导部门;该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规模暂定1万人;定位为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批复要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按职能加强对南昌医学院的指导和管理,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推进健康江西建设,促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1月25日,教育部已发函,同意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转设改名为南昌医学院。

湾里校区:江西省南昌湾里梅岭大道1689号 邮政编码:330004
小蓝校区:江西省南昌小蓝经开区汇仁大道689号 邮政编码:330052
Copyright  南昌医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维护单位:网络中心  赣ICP备2021005387号-1
南昌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