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学校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五、受理处置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六、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七、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负责检查和指导下级纪检工作。
十、制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