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定于 2025年5月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范围
对照学校实验(训)的相关制度规定、合格评估相关标准和 要求进行检查;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实验(训)课程开出 情况,尤其是课程内实验(训)教学。严格落实实验(训)教学 任务,确保实验(训)课开出率;以查促建,督促完善实验(训)教学档案材料。主要检查2021年办学以来实验(训)教学相关 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培训)教学制度制定情况
重点核查学校实验(训)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完整,实验 (训)室内部相应工作规程制定及上墙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验(训)室管理体制与机制相关制度、实验(训)室仪器 设备管理、实验(训)室安全与环保相关制度;实验(训)室操 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 实验(训)室内部规程上墙情况。
(二)实验(培训)教学过程性材料
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是否落实到位,教学内容体系是否合理、 完善,是否能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实验报告 书写是否规范及教师批阅情况。实验(训)室使用、设备使用情 况,记录是否完备。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验(训)教材/指导用书、实验(训)项目开出记录、管 理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实验(训)教学计划(对照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实验(训)教学记录(含进度、学生分组、课表)、实地 查看教师指导和学生动手操作等方面。
(三)实验(训)教学质量保障相关内容
重点核查实验(训)室设置是否合理,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设施设备配备是否完善,维护措施是否 健全,设备运行效果如何;人员的管理、考核办法与培训措施, 教学督导检查是否常态化等。
检查的主要材料包括:
实验(训)室与课程匹配情况、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与履职情 况、设备清单及存放情况、实验(训)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记录、 教学巡查、教学示范、听课评课材料、实验教学改革材料等。
(四)实验(训)教学终结性材料
重点核查课程考核是否合理,是否体现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教学是否契合大纲要求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考核评价标准、实验(训)成绩评定、实验(训)考核形式、 以课程分类整理的学生实验报告、学生实验(训)成绩表、学生 满意度调查等。
(五)实验(训)教学实验(训)室安全管理
重点核查实验(训)室安全、环保的应急设施与措施是否完 备;实验(训)室安全培训、教育准入落实情况;危化品管理及 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现场查看安全、环保、劳动防护、水、电及消防安全相应设 施,实验(培训)人员安全培训及准入资质材料,化学品使用保 管记录及废弃物收集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等。
三、主要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完成时间:5月16日
2.学校抽查时间:5月下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5月21日前,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
5月26日前,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29日前,中医学院、公共学科教学部
5月30日前,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
四、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实验实训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 (实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强化任课教师教学 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学院在全面自查的基础 上填写“实验教学专项自查表”和“实验课程情况一览表”,学 校将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达到“以 查促建”的目的。
附件:1.实验教学专项自查表
2.实验课程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