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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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评建办   时间:2025-05-09   点击数:

各二级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定于 2025年5月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范围

对照学校实验(训)的相关制度规定、合格评估相关标准和 要求进行检查;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实验(训)课程开出 情况,尤其是课程内实验(训)教学。严格落实实验(训)教学 任务,确保实验(训)课开出率;以查促建,督促完善实验(训)教学档案材料。主要检查2021年办学以来实验(训)教学相关 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培训)教学制度制定情况

重点核查学校实验(训)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完整,实验 (训)室内部相应工作规程制定及上墙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验(训)室管理体制与机制相关制度、实验(训)室仪器 设备管理、实验(训)室安全与环保相关制度;实验(训)室操 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 实验(训)室内部规程上墙情况。

(二)实验(培训)教学过程性材料

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是否落实到位,教学内容体系是否合理、 完善,是否能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实验报告 书写是否规范及教师批阅情况。实验(训)室使用、设备使用情 况,记录是否完备。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验(训)教材/指导用书、实验(训)项目开出记录、管 理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实验(训)教学计划(对照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实验(训)教学记录(含进度、学生分组、课表)、实地 查看教师指导和学生动手操作等方面。

(三)实验(训)教学质量保障相关内容

重点核查实验(训)室设置是否合理,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设施设备配备是否完善,维护措施是否 健全,设备运行效果如何;人员的管理、考核办法与培训措施, 教学督导检查是否常态化等。

检查的主要材料包括:

实验(训)室与课程匹配情况、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与履职情 况、设备清单及存放情况、实验(训)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记录、 教学巡查、教学示范、听课评课材料、实验教学改革材料等。

(四)实验(训)教学终结性材料

重点核查课程考核是否合理,是否体现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教学是否契合大纲要求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考核评价标准、实验(训)成绩评定、实验(训)考核形式、 以课程分类整理的学生实验报告、学生实验(训)成绩表、学生 满意度调查等。

(五)实验(训)教学实验(训)室安全管理

重点核查实验(训)室安全、环保的应急设施与措施是否完 备;实验(训)室安全培训、教育准入落实情况;危化品管理及 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现场查看安全、环保、劳动防护、水、电及消防安全相应设 施,实验(培训)人员安全培训及准入资质材料,化学品使用保 管记录及废弃物收集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等。

      三、主要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完成时间:5月16日

2.学校抽查时间:5月下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5月21日前,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

5月26日前,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29日前,中医学院、公共学科教学部

5月30日前,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

四、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实验实训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 (实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强化任课教师教学 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学院在全面自查的基础 上填写“实验教学专项自查表”和“实验课程情况一览表”,学 校将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达到“以 查促建”的目的。

附件:1.实验教学专项自查表

2.实验课程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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